23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均不能主持大法官會議時,以何人為主席?
(A)出席會議之資深大法官
(B)最年長大法官
(C)由大法官互推一人
(D)司法院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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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09), B(284), C(489), D(87), E(0) #981836

詳解 (共 3 筆)

#1213292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16 條 
大法官會議以司法院院長為主席,院長不能主持時,以副院長為主席。 院長、副院長均不能主持時,以出席會議之資深大法官為主席,資同以年長 者充之。

類似題: 
當司法院正、副院長同時出缺時,應由何人代理院長? 
(A)大法官互選一人 
(B)司法院秘書長 
(C)大法官中最資深者 
(D)總統就大法官中指定一人
Ans:(D)
總統就大法官中指定一人
司法院組織法 第7條
94
2
#1372776
先比年資,後比年紀
28
-1
#5749198
憲法訴訟法§2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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