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關於法規之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B)行政命令之廢止,應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C)立法院審查行政命令,若發現有牴觸法律時,應經院會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廢止
(D)行政命令因有牴觸法律之情形,經立法院依據法定程序通知原訂頒之機關廢止後,原訂頒機關未於2 個月內廢止時,立法院得逕予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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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92), C(657), D(2340), E(0) #981846

詳解 (共 10 筆)

#1199781
(D)行政命令因有牴觸法律之情形,經立法院依據法定程序通知原訂頒之機關廢止後,原訂頒機關未於2 個月內廢止時,立法院得逕予廢止→該命令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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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72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行政命令之審查
第 60 條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應提報立法院會議。
出席委員對於前項命令,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第 61 條
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前項期間,應扣除休會期日。
第 62 條
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前條第一項視為已經審查或經審查無前項情形之行政命令,由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
第一項經通知更正或廢止之命令,原訂頒機關應於二個月內更正或廢止;逾期未為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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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024
(A)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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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289
15人連署附議》
3個月審查(延1次)》
提報+議決》
通知更正2個月未為》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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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9798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62 條
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前條第一項視為已經審查或經審查無前項情形之行政命令,由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
第一項經通知更正或廢止之命令,原訂頒機關應於二個月內更正或廢止;逾期未為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
2樓已經辛苦找出來了 多多少少看一下阿Q Q

少了一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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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8981
D應該是少了還要先提報院會審議第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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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8749

(A)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O)
(B)行政命令之廢止,應由原發布機關為之(O)
(C)立法院審查行政命令,若發現有牴觸法律時,應經院會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廢止(O)
(D)行政命令因有牴觸法律之情形,經立法院依據法定程序通知原訂頒之機關廢止後,原訂頒機關未於2 個月內廢止時,立法院得逕予廢止(X;逾期命令自動失效,不須立法院廢上)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62 條 (行政命令違法之救濟程序)
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前條第一項視為已經審查或經審查無前項情形之行政命令,由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
第一項經通知更正或廢止之命令,原訂頒機關應於二個月內更正或廢止;逾期未為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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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531
立法院得逕予廢止→該命令失效不用在經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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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3186
請問最佳解的答案跟選項的答案差在哪裡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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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4273
原單位二月內更正/廢止,否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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