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心情不好,獨自在餐館飲酒,不久甲不勝酒力酩酊大醉大聲咆哮,引起鄰座客人乙不滿,出面制
止,甲因飲酒致其控制自己行為之能力顯著降低,突萌殺意,以破裂酒瓶將乙刺死。甲的行為依刑
法應如何評價?
(A)甲因酒醉自制力減弱,不能被認為是刑法行為,甲無罪
(B)甲可成立當場基於義憤殺人罪
(C)甲殺乙的行為應成立普通殺人罪,並不得減輕其刑
(D)甲因喝酒自制力減弱,依刑法第 19 條第 2 項規定,雖成立普通殺人罪,但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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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4), B(64), C(1673), D(3593), E(0) #2065302
統計: A(94), B(64), C(1673), D(3593), E(0) #2065302
詳解 (共 10 筆)
#3746972
甲因為心情不好而喝酒,不是因為想犯罪而喝酒
所以不能把原因自由行為套進去
第三項是用在他想要犯罪,所以才去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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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747784
第 19 條 責任能力-精神狀態
1.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1.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2.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
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
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3.前二項規定,
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
不適用之。
行為人在原因設定階段,(有犯罪的想法)
處於完全責任能力的狀態,
故意或過失將自己陷於精神障礙的狀態,
而實施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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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2439
顯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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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956806
想問下面這題為什麼解法不同
41.依刑法之規定,針對行為人因過失導致行為時精神障礙,無辨識其行為違法之能力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A)不罰
(B)得減輕其刑
(C)應減輕其刑
(D)不得減免刑責
| 最佳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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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968117
請問各位, 19-3所謂之故意很好理解,那過失要怎麼解釋呀?
什麼狀況是"有犯罪意圖"但"過失招致精神障礙"
可不可以幫忙舉個例子以便理解,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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