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為擔保其對乙所負之債務,將其土地一宗移轉所有權於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之行為是讓與擔保,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B)甲與乙之行為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為無效
(C)甲不依約清償債務時,乙亦不得為受清償而變賣該土地
(D)甲使乙取得該土地之所有權,已經超過擔保目的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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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85), B(711), C(526), D(1146), E(0) #925858
統計: A(7085), B(711), C(526), D(1146), E(0) #925858
詳解 (共 10 筆)
#1295352
讓與擔保,債權人在不超過擔保之目的範圍內,取得擔保物所有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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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51723
單獨看B整句話是對的,但用在這題就錯了
因為題目說甲是為了擔保債務才轉移所有權,並沒有虛偽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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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3266
讓與擔保:移轉所有權
抵押權: 不移轉所有權
共同點:擔保物權
54
0
#3933259
讓與擔保跟抵押的概念不同,反而比較接近動產質權的概念,但因為土地不是動產,所以才需要靠判例輔助說明。
至於兩者差別在於:
抵押的不動產不以移轉占有為擔保必要
但質物需靠移轉占有來提供擔保
而此題的讓與擔保就是把土地當成質物來處理,概念上只是更顯現債務人會清償的決意,實際上並非必要。
而讓與擔保亦非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
「徦買賣,真贈予。」
為了逃避贈予稅,雙方通謀假裝合意買賣
而此意思表示如果被第三人得知就是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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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152064
腦補 以為題問,如果...謝謝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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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96
d為何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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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052425
所以讓與擔保是一種習慣嗎?請問法源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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