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股份有限公司採募集設立之方式成立,有關募集設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募集設立係指發起人不認足第一次發行之股份,而就未認足之股份向發起人以外之人募足
(B)募集設立發起人所認股份,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四分之一
(C)採募集設立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於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於 1 個月內召開創立會
(D)創立會應選任董事、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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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5), B(238), C(354), D(94), E(0) #3705408
統計: A(195), B(238), C(354), D(94), E(0) #3705408
詳解 (共 6 筆)
#7229072
甲股份有限公司採募集設立之方式成立,有關募集設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募集設立係指發起人不認足第一次發行之股份,而就未認足之股份向發起人以外之人募足✔️
《公司法》第 132 條第 1 項,即募集設立的定義(與發起人認足所有股份的「發起設立」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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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 132 條 1 發起人不認足第一次發行之股份時,應募足之。 2 前項股份招募時,得依第一百五十七條之規定發行特別股。 |
(B) 募集設立發起人所認股份,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四分之一✔️
依據《公司法》第 133 條第 2 項規定,發起人所認股份,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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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3 條 1 發起人公開招募股份時,應先具備左列事項,申請證券管理機關審核: 一、營業計畫書。 二、發起人姓名、經歷、認股數目及出資種類。 三、招股章程。 四、代收股款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 五、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 六、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 2 前項發起人所認股份,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四分之一。 |
(C) 採募集設立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於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於 1 個月內召開創立會❌
依據《公司法》第 143 條規定,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於二個月內召開創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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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 143 條 前條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於二個月內召開創立會。 |
(D) 創立會應選任董事、監察人✔️
依據《公司法》第146 條第 1 項規定,創立會應選任董事、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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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 146 條 1 創立會應選任董事、監察人。董事、監察人經選任後,應即就前條所列事項,為確實之調查並向創立會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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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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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司法第143條,在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於兩個月內召開創立會。這一規定確保了公司成立的順利進行,促進了公司法人的設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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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4084
題目在問什麼?(先翻成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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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公司是用「募集設立」的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 問:下面哪一個說法是「錯的」?
先記住一句超重要的話:
募集設立 = 發起人自己不買完股票,會對外找投資人
先用一個生活例子
假設要開一家公司,需要 100 股:
發起人自己先買一部分
剩下的股票,拿出去賣給其他人投資
等錢全部到位,才正式成立公司
這就叫 募集設立
一個一個選項用人話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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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募集設立係指發起人不認足第一次發行之股份,而就未認足之股份向發起人以外之人募足
? 翻成人話:
發起人沒有把股票全買下來
剩下的股票,拿去找外面的人買
✅ 完全正確
? 這句話就是「募集設立」的標準定義
❌ 不是錯誤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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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募集設立發起人所認股份,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四分之一
? 翻成人話:
發起人至少要買 25% 的股票
不能全部丟給外面的人
✅ 也是正確的
? 法律規定:
發起人要負責,不能只出一張嘴
❌ 不是錯誤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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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採募集設立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於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於
? 翻成人話:
所有投資人的錢都繳完後
發起人 1 個月內要開創立會
錯誤 :應該是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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