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違法授益處分,不得任意撤銷;其原因,主要是出於下列那一種行政法上之一般法律原則的考量?
(A)平等原則
(B)明確性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不當連結禁止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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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8), B(290), C(4954), D(216), E(0) #645980

詳解 (共 2 筆)

#2910054

任意撤銷可能會危害公益

所以答案要選最相關連的信賴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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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736

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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