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下列何者不是職位分類制度的特點?
(A)確保因事設職
(B)利於快速升遷
(C)強調同工同酬
(D)重視專才專業
統計: A(67), B(1969), C(252), D(66), E(0) #2770203
詳解 (共 5 筆)
一、品位分類制度:以「人」為中心,因人設事,以「名」激勵
1.結構富彈性,便於人事機構調整文官職務
2.有官階存在,能保證文官工作穩定性
3.簡單易行,不需專家行準備程序
4.等級劃分少,晉升幅度大
5.有官階及職位
官階表示品味等級、地位高低、資格深淺、報酬多寡
職位表示權力等級、職責輕重、任務繁簡
6.官、職分開,可有官無職、有職無官、官大職小、官小職大
二、職位分類制度:以「事」為中心,因事擇人,以「利」激勵
1.人盡其才,同工同酬
2.強調專才專用,非經評鑑不得晉升
3.重視科學管理與效率
4.強調權責分明、名實統一、分工合作
5.工作評價、職位歸級等準備工作
6.多負責任,較高報酬
補充1.
文官任用制度:
一、官等職等併立制:一般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任用法》 (新人事制度,融合品位分類制與職位分類制,民國76年實施)
1.官等:簡任(10~14職等)、薦任(6~9職等)、委任(1~5職等)
2.職等:1~14職等(14職等最高)
二、官等職等分立制:警察人員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1.官等:警監、警正、警佐
2.警監:特、一、二、三、四階(特階最高);警正、警佐:一、二、三、四階(一階最高)
三、官稱職務分立制:關務人員 《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1.官稱:監、正、高員、員、佐
2.職務:關務、技術
四、資位職務分立制:交通事業人員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資位:
1.業務類:業務長、副業務長、高級業務員、業務員、業務佐、業務士
2.技術類:技術長、副技術長、高級技術員、技術員、技術佐、技術士
五、聘任制:教育人員
補充2.
職位分類構成因素:
1.職系:工作性質相似,責任輕重、困難程度不同的職位系列
(圖示:│,一條龍概念,龍系)
2.職等:工作性質不同,責任輕重、困難程度、工作資格條件相同的職位
(圖示:─,平行概念,平等)
3.職位:職位分類結構之基礎
(圖示:●,位於基準點)
4.職組:工作性質相近的若干職系集合
(圖示:│││,組系合)
5.職門:工作性質相近的若干職組集合
(圖示:│││+│││,門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