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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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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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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216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216
年份:
101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23 依據學位授予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 3 級
(B)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由大學與專科學校授予
(C)大學雙主修學生,修滿本學系及他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分別授予學士學位
(D)修讀輔系者,另授予學位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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