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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體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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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108 學年度教師甄選-體育科(擊劍)#7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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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108 學年度教師甄選-體育科(擊劍)#76555 |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108 學年度教師甄選-體育科(擊劍)#76555
年份:
108年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23.以上何者為非?直刺應注意
(A)不能使用拋劍、射劍的方式
(B)不可使用壓刺的方式
(C)直刺後手部要有持續向前延伸的動作
(D)在腳步移動完成直刺的瞬間,應在前腳著地之後刺中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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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謝謝阿摩~考上正式
B1 · 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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