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一、 我自己總覺得,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這個世界,絕大多數人是信神的,居然能有這種雅量,能容忍我的無神論,能容忍我這個不信神也不信靈魂不滅的人,能容忍我在國內和國外自由發表我的無神論的思想,從沒有人因此用石頭擲我,把我關在監獄裏,或把我綑在柴堆上用火燒死。我在這個世界裏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容忍與自由。我覺得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這個世界對我的容忍度量是可愛的,是可以感激的。 所以,我自己總覺得,我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誠心的諒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誠心的容忍並且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要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因為我年紀越大,我越覺得容忍的重要意義。若社會沒有這點容忍的氣度,我決不能享受四十多年大膽懷疑的自由,公開主張無神論者的自由了。(胡適(容忍與自由)) 歷史上對「異端」和「異己」的迫害,屢見不鮮,基本上是由於:
(A)深信自己「不會錯」的心理
(B)反對怪力亂神
(C)要消滅罪惡
(D)以牙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