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以下那一個不是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的功能或目的?
(A)將相關早療資源給家長
(B)建立資料庫
(C)提供評估鑑定
(D)提供資源連結
統計: A(79), B(274), C(850), D(36), E(0) #2003058
詳解 (共 3 筆)
發現及初篩:
當家長與專業人員觀察到兒童有疑似發展異常現象時,可透過簡易篩檢工具來檢測兒童心智與生理發展狀況,或由專業人員做簡易的評量,以便初步找出可能為發展遲緩的兒童。其方式有產前檢查、新生兒代謝篩檢、兒童健康檢查、衛生與親職教育等。
通報:
「從事與兒童業務有關之醫師、護士、社會工作師、臨床心理師、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福利業務人員,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之特殊兒童,應通報當地直轄市與縣(市)主管機關。…」。目前遲緩兒童之通報採責任通報制,家長或前述工作人員發現有疑似遲緩現象時,應向通報轉介中心通報。
轉介:
通 報轉介中心社工員對於接案之遲緩兒童,應先做個案建檔管理,並根據兒童之發展狀況,將其轉介至評估、療育單位,使其儘快獲得所需之服務。而通報轉介中心之 服務內容有:受理個案通報、安排或轉介評估、安排個管服務(指派個管員協助家庭協調與統整資源,並從中培養家庭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個案獲得所需的服務)、 召開療育會議、擬定個別家庭服務計畫、轉介療育資源、諮詢服務、追蹤及轉銜等。
評估:
目 的在透過專業團隊診斷兒童之全面發展狀況,瞭解其是否有發展遲緩的問題,以作為後續療育服務提供之參考。目前由衛生署補助成立「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 心」,提供專業團隊之聯合或特別門診方式進行評估,除可獲得較精確的評估結果,而家長較易接受外;亦可減少家長往返醫院、不同科別掛號與等待的時間。目前 全省已補助成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而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亦有補助當地醫院成立評估醫院。
而評估團隊的成員包含專科醫師(小兒科、復健科、兒童心智科及兒童青少年精神科等醫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聽力檢查人員、視力檢查人員、社會工作師與特教老師等。
療育:
旨在協助遲緩兒童及其家庭結合醫療、教育與社會等方面的服務措施,以改善兒童本身的發展,減少往後生活上產生障礙的機會。包括醫療復健、教育訓練及家庭支持(如社會福利措施、資源使用技巧及教導家長訓練技巧等)
提供評估鑑定應該是醫療院所端提供的,早期療育這邊是協助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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