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應由誰在給付時依規定稅率扣繳之?(A) 由該外國營利事業自行申報(B) 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扣繳(C) 免予課稅(D) 由國稅局按年發單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