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 ( ) 財產無償借予他人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如何課徵綜合所得稅?
(A) 免稅
(B)如能提出無償借用契約,並有二人以上證明及依公證法規定辦理公 證則免課稅
(C)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計算租賃收入
(D)以上情況均有可 能。[所1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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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41), C(123), D(43), E(0) #303591

詳解 (共 2 筆)

#234336
四、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 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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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5928
民眾常將自己所有的房屋提供給自己或家人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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