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下列那一項不是民主國家內,一般利益團體常見的行動方式?
(A)發動司法訴訟
(B)提供政治捐款
(C)提名候選人競選公職
(D)從事個人或集體的非暴力行動
統計: A(323), B(126), C(3237), D(327), E(0) #1718568
詳解 (共 5 筆)
利益團體影響政治的一般活動方式
一、遊說(lobbying) 二、影響公眾輿論 三、動員組織成員(協助競選)
四、政治捐獻 五、司法訴訟 六、非暴力方式 七、其他非法手段
利益團體與政黨的區別
1.涉入政治的理由不同:政黨目的壁和政治有關;利團目的較多元,政治僅其中一個
2.介入政治的幅度不同:政黨是全然、深入的介入;利團則較少,因為他還有其他的目的
3.影響政治的方法不同:政黨藉由提名候選人參加競選直接餐與政治;利團則多以間接的方式,如透過遊說立委來影響政治事務
相同點:都是團體;都是基於共同目標聚集的人群集體
利益(壓力)團體與政黨之區別
表單的頂端
表單的底部
一、目的不同:
(一)政黨是政治團體,有全盤性政策。其目的在獲取政治權力、進行統治、企圖控制政府領導階層的人事、全面控制政府的政策與活動,以貫徹黨的政治主張,整套政策。
(二)壓力團體也是政治團體,以影響政府政策的方式,爭取團體或其成員的利益,並無全盤性政策。其目的僅在促成某一特定政策的採納或擱置,阻止不利的行政措施,藉以獲得利益。總之,壓力團體只求影響單一政策,而不奢望控制政府,實施整套政策。
二、方法不同:
(一)民主政黨除提出全盤性政策外,並提名候選人參與競選且助選以爭取選舉的勝利,達成執政目標,控制政府施政與活動,因此民主政黨的目的與手段是不可分的。
(二)壓力團體不提名候選人,不直接參選,當然亦不求團體在選舉中獲勝。其主要方法是向行政或立法部門施加壓力,進行遊說、示威、助選或抵制、公然違法抗命等活動,以最經濟的金錢與努力來促進其利益。
三、反映民意之功能不同:
(一)政黨著重於意見(利益)的匯集,須設法調和折衷大多數利益團體的意見。
(二)壓力團體著重於意見利益的表達,主要針對單一問題,提出具體的意見。以便獲得多數選民的認同支持。
四、組織結構不同:
(一)一般政黨均有金字塔式的層級組織,成員來源較多元化,須負政治責任。
(二)壓力團體則由共同利害者組成,多為單一行業成員,其背景、職業、生活方式相似,如律師公會、女權運動、少數民族團體等,均不負政治責任,不須接受選票考驗。
五、功能不同:
(一)政黨的主要功能包括組織政府、監督政府、政治社會化、利益的匯集等。
(二)利益團體在於利益的表達、多元民主的實踐、及監督制衡政府等作用。
六、數目不同:
(一)即使是多黨制的國家,政黨數目常有法定門檻限制,或受群眾基礎侷限,易遭淘汰成泡沫政黨。
(二)利益團體數目則無限,理論上,只要有問題、有訴求,就可能產生新的利益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