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之規定,考試院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幾人?
(A)3 人
(B)5 人
(C)10 人
(D)1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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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 B(240), C(69), D(23), E(0) #1718577

詳解 (共 2 筆)

#2535077

第三條


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總統府及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 過十八人及十人。 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 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二人額度內訂 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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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6151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第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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