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某富商生前遺囑:「過世後,將遺產全部送給女友。」富商死後,其配偶、子女和女友為了遺產對簿公 堂。依據我國法律之規定,下列有關富商遺產分配之敘述,何者正確?
(A)基於遺囑自由,配偶無法請求繼承
(B)子女可請求遺產的特留分
(C)女友可請求遺產的特留分
(D)女友非法律上正式身分關係,故富商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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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7), B(6637), C(372), D(357), E(0) #1328957

詳解 (共 10 筆)

#1393475

民法1223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繼承法中,特留分是指最低限度的法定應繼分,按照立法例的不同,有其不同的意義。

簡單說,就是法律規定凡是沒有被剝奪繼承權繼承人,有個最低的繼承比例,這部分是為了避免被繼承人因為重男輕女的觀念,而擅自在遺囑中寫出只有兒子有繼承權,該情形就會讓女兒無法繼承,所以為了避免這樣,法律就規定繼承人皆有應繼分的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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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9492

某富商生前遺囑:「過世後,將遺產全部送給女友。」富商死後,其配偶、子女和女友為了遺產對簿公 堂。依據我國法律之規定,下列有關富商遺產分配之敘述,何者正確?        

(B)子女可請求遺產的特留分 

(A)基於遺囑自由,配偶無法請求繼承可請求遺產的特留分

特留分====繼承人最少應拿到的遺產以免被繼承人過世前先將遺產捐出或送給他人而使繼承人的繼承權利受到侵害

(C)女友可請求遺產的特留分 扣除配偶、子女應得的特留分後才是女友能拿到的

(D)女友非法律上正式身分關係,故富商遺囑無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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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0983

先分給配偶子女應繼分,剩下財產一樣都會給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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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945

應繼分就是應該繼承的部分.....

誰有繼承權呢?

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配偶』是當然的繼承人,不論是由何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配偶都可以一同參與分配,甚至,當無前述的繼承人時,則遺產就由配偶就其全部而繼承。

女友沒有在上面法定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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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7761

應該是遺囑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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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8040

已經知道女友不是法定繼承人(配偶或是直系卑、尊親屬或是兄弟姊妹)

那可請求指定應繼分就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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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8233

其他非法定繼承人只要不侵害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即可以遺囑分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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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2717
30.甲有配偶乙,子女A、B,別無其他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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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0621
扣除配偶及子女特留分(應繼分1/2)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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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2703
_呃…配偶跟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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