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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公務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郵政、公路、港務升資考試_薦任、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科、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0064 | 科目:升官等/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公務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郵政、公路、港務升資考試_薦任、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科、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0064

年份:108年

科目:升官等/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4 甲已喪偶,育有丙丁戊三名子女,丙與己結婚後育有 A、B 兩名子女,丁與庚結婚後育有 C、D 兩名子女, 丙因病過世,3 年後甲因車禍過世,甲留下 600 萬元遺產。A 可繼承多少遺產?
(A) 0 元
(B) 100 萬元
(C) 120 萬元
(D) 15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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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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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樓上,己沒有繼承權,本來是給丙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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