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地方制度法」第 2 條的精神與立法旨意,地方自治團體對於自治事項,基本上應履行三種功能,試問下 列何項功能,並不包括在裡面?
(A)政策規劃
(B)立法
(C)行政執行
(D)接受上級機關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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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57), C(21), D(334), E(0) #1210221

詳解 (共 2 筆)

#1367507
委辦事項,才受上級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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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9821
二、自治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
或法律規定應由該團體辦理之事務,而負其
政策規劃行政執行責任
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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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932507
未解鎖
接受上級機關指揮監督

(共 1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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