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取用中文姓名後,依法得申請更改中文姓名幾次?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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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7), B(25), C(38), D(1), E(0) #3311287
統計: A(357), B(25), C(38), D(1), E(0) #3311287
詳解 (共 2 筆)
#6268238
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姓名條例中關於外國人歸化後更改中文姓名的規定,相關法源依據為姓名條例第 1 條第 6 項。
姓名條例第 1 條第 5 項及第 6 項:「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結婚,其配偶及所生子女之取用中文姓名,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其中文姓名,亦同。」「已依前項規定取用中文姓名者,得申請更改中文姓名一次。」
根據上述法條,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取用中文姓名後,依法得申請更改中文姓名一次。
各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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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 次:正確,符合姓名條例第 1 條第 6 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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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2 次:錯誤,法條規定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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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3 次:錯誤,法條規定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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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4 次:錯誤,法條規定為一次。
結論:
依姓名條例第 1 條第 6 項規定,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取用中文姓名後,依法得申請更改中文姓名一次。
因此,答案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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