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關於公務人員保障制度,下列何者錯誤?
(A)管理措施屬於保障事項範圍
(B)非依法令不得變更邊遠服務地區加給
(C)機關不得拒絕公務人員辭職申請
(D)非依法律不得對公務人員為停職處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94), B(828), C(3293), D(476), E(0) #2128424
統計: A(1794), B(828), C(3293), D(476), E(0) #2128424
詳解 (共 8 筆)
#3718900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12-1 條
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
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
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應該是"原則上"不得拒絕
327
1
#3716162
(A)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
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
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項規定
提起申訴、再申訴。
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
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項規定
提起申訴、再申訴。
75
0
#4112920
倘若「某甲」的離職對於「機關乙」來說是驚天動地的威脅(例如全國就只有某甲會某種黑科技,非他不可),機關乙確實可以把甲留下來。
39
0
#4096444
誤會A了⋯
保障法的確有保障管理措施,以為A的意思是保障法有規定公務員的管理措施,想說那應該是服務法⋯
12
1
#4828901
有但書
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