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對於法人實質受益人之辨識與驗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我國公開發行公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實質受益人,應適用相同的規則
(B)若實質受益人為現任國外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直接視法人客戶為高風險客戶
(C)若實質受益人為現任國外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之家庭成員,應直接視法人客戶為高風險客戶
(D)若為現任國內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審視其風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97), B(66), C(543), D(162), E(0) #3076775

詳解 (共 2 筆)

#5940006
第 10 條 金融機構於確認...
(共 5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6
0
#7315072
  1. 為什麼 (A) 是錯誤的?
    • 規則不同:法律對「公開發行公司」設有豁免規定。由於公開發行公司已受主管機關監理且股權透明度較高,金融機構在確認客戶身分時,得豁免辨識及驗證其「實質受益人」身分。
    • 非公開發行公司:則必須依規定辨識持股超過 25% 的自然人或具決策權的實質受益人。因此兩者適用的規則並不相同。
1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5599492
未解鎖
金融機構防治洗錢辦法第10條只有現任國外...
(共 1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私人筆記#5664115
未解鎖
第 10 條金融機構於確認客戶身分時,應...
(共 5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