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有關人際了解發展,沙門(Selman)將青少年與他人互動發展分為五個階段,下列屬國 小階段(7-12 歲),又稱「第二個人的看法」,合作關係以「自私」為出發點,友誼發 展為「公平氣氛下的合作階段」,係屬哪個階段?
(A)第 0 個階段-自我中心未分化
(B)第 1 個階段-主觀觀點帶領
(C)第 2 個階段-自我反省思考期
(D)第 3 個階段-相互觀點取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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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0), B(1382), C(1917), D(584), E(0) #3121542
統計: A(120), B(1382), C(1917), D(584), E(0) #3121542
詳解 (共 6 筆)
#5877786
薛爾曼(R. Se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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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爾曼(R. Selman)的社會認知論,其係由Piaget和Kohlberg為基礎所發展,Selman特別關心社會認知過中的社會角色取替(role-taking)作用,他認為如果兒童可以區分自己與同伴之間不同的觀點,以及明白不同觀點間的關係後,就更能了解自己與他人。簡單的來說,為了要「了解」某人,則一個人必須能夠設想所欲了解之對象的觀點,且要能夠了解該對象的思想、感覺、動機和意圖,也就是說,要引起對象行為的內在因素。也因此薛爾曼(R. Selman)認為具有角色取替技巧是兒童了解自我與他人的基礎
- 薛爾曼也將他的理論分為五個階段:
- Level 0 自我中心期(3-6歲):人的概念尚未分化,以自我為中心,自己所想就是別人所想
- Level 1 主觀期(5-9歲):人的概念開始分化,能區分人的外在行動與心理狀態,即可分辨哪些行為是有意或無意,但仍無法以他人的觀點來反觀自己
- Level 2 自我反省期(7-12歲):心理上能踏出自己的立場,能用自我反省或第二者的觀點來反觀自己的想法與行為,並且明白別人也會有同樣的做法
- Level 3 相互觀點取替期(10-15歲):可以第三者的觀點看待事物,並能分辨自己與他人的觀點,在兩個人的情境中,可分辨每個人的觀點及第三者的觀點,且有能力當一個公平的旁觀者
- Level 4 深層與社會觀點取替期(青少年-成人):具有人格的概念,將社會規範加入人際關係中,認為所處的社會體系乃是所有成員共有規約觀點的建構,每一個人均應考慮概括他人或社會體系之觀點,以促進正確的溝通與瞭解
- 友誼發展階段論
- 暫時性玩伴(3-7歲):友誼的建立主要考量為利益(他跟我一起玩,不會打我)
- 單方協助(5-9歲):好朋友是要能滿足我的需求且能知其好惡(我不和他好了,因為他不借我戰車)
- 雙向合作(6-12歲):公平氣氛下的合作,瞭解友誼是雙向的付出與獲得,但仍沒有永遠的朋友,即仍無共患難關係(我無聊的時候,他會陪我玩,在他無聊的時候,我也會陪他)
- 親密互享(9-15歲):親密與相互分享,對朋友的獨占性加強,承諾是有意義的,女孩發展出親密的友誼(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願意告訴他秘密)
- 自主相互依賴(12歲以上):為了彼此依賴及自主相互尊重對方的需求(這次他不能幫我,我相信他一定有不得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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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4085
| 階段代碼 | 名稱 | 年齡範圍 | 特徵關鍵詞 | 合作/友誼觀點說明 |
|---|---|---|---|---|
| 第0階段 | 自我中心未分化 | 3~6歲 | 「我想什麼=你想什麼」 | 無角色取替,完全自我中心 |
| 第1階段 | 主觀觀點帶領 | 5~9歲 | 「不同是因為你不知道(因為我知道的訊息比你多)」 | 初步理解他人不同,但無法真正站在對方立場 |
| 第2階段 | 自我反省思考期 | 7~12歲(國小) | 「能推測他人視角,但還是我在想」 | 合作基於「公平交換」、你對我好我才對你好 |
| 第3階段 | 相互觀點取替 | 10~15歲 | 「同時有我和你視角」 | 能看到雙方立場,進行協調與同理 |
| 第4階段 | 社會觀點協調 | 12歲以上 | 「根據社會整體/規範」 | 理解整體社會脈絡下的角色與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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