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那一種作法無益於政府跨部會協調合作?
(A)讓相關部門有平等參與及發聲的機會
(B)增加部會之間的互動頻率
(C)暫不顯示部門所擁有之資源,以作為協調談判的籌碼
(D)資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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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25), C(7793), D(50), E(0) #2065404

詳解 (共 1 筆)

#3584113
跨域協調的策略原則:

(一)資訊分享:旨在促進資訊的流動,有助於多元行動者對跨域協調之目標及細節清楚認知,進而對彼此需求與資源更加瞭解,成為相互認知的基礎。

(二)參與授權:參與者必須去除本位主義、突破衝突對立、培養相互的瞭解,以養成互尊互信;建立共同願景、形成共同理念、塑造共同使命,以發揮統合協調的功能。

(三)溝通互動:雖然各部門間利益衝突難以化解,但若有良好的協商機制,便有機會異中求同,找到合作的空間。

(四)提供動機:參與跨域協調的組織分別推派決策層級代表,共同組成聯合研究小組,針對各種不同的賞罰評量方法,訂出一套共同遵循的賞罰制度。

(五)非正式關係:在進入正式協調程序之前,透過私下關係,更早認知相互的同意區與禁忌區,以便在正式溝通當中,彼此間能趨利避害,溝通更加順暢。

(六)培養跨域管理者:在文官的培訓上,應持續加強跨域協調相關知識訓練與實務經驗分享。同時具備協力領導、心智管理與創新、關係經營、衝突管理及契約管理等協力能力,來完成各項跨域協調事務。

(七)領導支持:政策領導者對於跨域協調管理的各種策略與工具之選擇,往往具有主導地位,因此需體認政策環境的複雜度,展現對於跨域協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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