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小迪送給阿光三顆安非他命,想讓阿光嚐試吸食的感覺,不料返家途中被員警臨檢查獲。請問:有關上述兩人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小迪不是販售,不成立犯罪
(B)阿光尚未吸食,不成立犯罪
(C)兩人都觸犯持有毒品罪
(D)小迪觸犯轉讓毒品罪,阿光觸犯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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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31), C(1474), D(3945), E(1) #142732
統計: A(12), B(31), C(1474), D(3945), E(1) #142732
詳解 (共 7 筆)
#204463
§8:轉讓毒品罪,最高可處有期徒刑七年以下併得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11:持有毒品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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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633
以題目為準,加上自己的想像只會混淆自己的思考而已⋯如果真如你所說,應該小迪就會有兩項罪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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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42
因為觸犯的法條和刑度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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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9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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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182
如果這時小迪手上還有剩下的安非他命呢? (也許他手上有一包,只給了阿光三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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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429
《軍法專刊》第57卷第3期提到
無論就持有毒品後,自行施用、販賣與他人、意圖販賣而持有,抑或轉讓與他人,均認為持有毒品乃低度行為,應為後續之高度目的行為所吸收。
援用以上論點,小迪轉讓持有之毒品不應也算持有毒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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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766
不接受也算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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