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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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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100 專技高考_會計師:稅務法規(包括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土地稅法、稅捐稽徵法、遺產及贈與稅法)#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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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100 專技高考_會計師:稅務法規(包括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土地稅法、稅捐稽徵法、遺產及贈與稅法)#6330 |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100 專技高考_會計師:稅務法規(包括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土地稅法、稅捐稽徵法、遺產及贈與稅法)#6330
年份:
100年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25 張三結婚時,其祖父、父親及伯父各自分別贈與張三現金新臺幣300萬元、200萬元及100萬元,請問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上開贈與可「不計入贈與總額」之金額總共多少?
(A)100萬元
(B)200萬元
(C)300萬元
(D)600萬元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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