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請問下列有關輔助性原則(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之敘述,何者錯誤?
(A)輔助性原則強調只要地方能做,中央就不做
(B)輔助性原則亦是歐盟遵循的基本原則
(C)輔助性原則主張修改憲法保障地方自治權
(D)輔助性原則為個人自由之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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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9), B(114), C(1397), D(385), E(0) #223381

詳解 (共 1 筆)

#732701
輔助性原則(priciple of subsidiarity)是歐盟法中的一項重要的基本原則。其基本含義是,只有在成員國採取行動是不充分的情況下,歐盟才能夠介入。強調地方應在不受外力的干預下,由地方居民自行處理地方的事務,以維護地方自主性與自律性。

輔助性原則已相繼成為歐盟各國以及日本在推動地方自治政策上所遵循之準繩,並成為在1993年生效〈馬斯垂克條約〉中歐盟與會員國在處理主權上的最高指導原則

類似團體自治之意涵,為個人自由之延伸,相對的並無提及修改憲法保障地方自治權,因為歐盟各國是屬於邦聯關係。
並不受憲法所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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