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何者非屬政府應給予損失補償之適例?
(A)公務員死亡後,所屬機關收回配住之宿舍
(B)警察依法追捕逃犯,遭逃犯衝撞警車,不慎導致路人甲受重傷
(C)消防隊為進入火場救火,移除窄巷內之機車,致機車受損
(D)主管機關就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在徵收之前埋設地下公用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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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90), B(48), C(58), D(122), E(0) #3127472
統計: A(2290), B(48), C(58), D(122), E(0) #3127472
詳解 (共 6 筆)
#5960466
所謂補償是國家因公權力的合法行使,造成人民權益的特別嚴重的損害(特別犧牲)時,國家負有補償的責任。
BCD皆造成人民的特別犧牲,A因為公務員死故故無居住之必要及可能而收回配住的宿舍,並不會造成特別犧牲。
BCD皆造成人民的特別犧牲,A因為公務員死故故無居住之必要及可能而收回配住的宿舍,並不會造成特別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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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0284
(B)警察依法追捕逃犯,遭逃犯衝撞警車,不慎導致路人甲受重傷
是損害賠償,而不是國賠
國賠是屬公權力「不合法」行使
損害賠償是公權力「合法」行使
警察合法行使公權力追捕犯人,不小心波及甲,所以是賠償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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