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那一類事項憲法增修條文未予明定,致成考試院與行政院職權之模糊地帶?
(A)培訓
(B)陞遷
(C)退休
(D)銓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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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35), B(670), C(405), D(549), E(0) #2573465
統計: A(3135), B(670), C(405), D(549), E(0) #2573465
詳解 (共 9 筆)
#4461443
考試院與行政院職權之模糊地帶:
憲法未予明定:保險
憲法增修條文未予明定:培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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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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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8865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6 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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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644
考銓保撫退
考級褒任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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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2242
提醒樓上 D選項打成A選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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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4599
國家文官學院;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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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1286
考全保姆退
烤雞煲人蔘(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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