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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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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春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 理賠理論與實務#6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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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有關解除契約的敘述何者為非?
(A) 保險人行使解除契約權是依據保險法第 64 條之規定
(B) 屬於形成權
(C) 解除契約通知函要以存證信函方式寄給受益人
(D) 保險契約一經解除,回溯及自始不生效力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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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17), C(89), D(10), E(0) #1800675
詳解 (共 2 筆)
魚兒魚兒水中游
B2 · 2022/03/17
#5382765
(C)寄給「要保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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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W
B1 · 2021/08/21
#5029986
解除契約在民法上屬於形成權的行使,所以必...
(共 9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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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試題
21. 有關「犯罪行為」的敘述何者為非? (A) 為人身保險(人壽、傷害及健康保險)之除外責任 (B) 「犯罪行為」應指觸犯刑法或其他特別刑事法律,不包括行政罰鍰 (C) 理賠實務及司法實務上採不限於起訴經法院判決確定方為保險之除 外責任 (D) 以上皆是
#1800671
22. 下列何者保險詐欺案件要點? (A) 事故不明確、無目擊者 (B) 短期密集投保,投保後短期間發生保險事故 (C) 低保費高保障的險種 (D) 以上皆是
#1800672
23. 現行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之「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下列情形何者符合 給付條件? (A) 外傷性癲癇:須經充分治療,但每週或每月仍發作一次以上 (B) 鼻部:頭部外傷致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害 (C) 胸腹部臟器-臟器切除:包括脾臟 (D) 手指缺失:指遠位指節間關節切斷
#1800673
複選題24. 傷害保險的保險金額會因為事故發生的型態而影響保險金額,以下敘述何者 正確? (A) 同一事故:殘廢+死亡≦100%(保險金額) (B) 不同事故:殘廢+死亡≦100%(保險金額) (C) 不同事故:殘廢+死亡≦200%(保險金額) (D) 以上皆是
#1800674
26. 下列有關現行「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之規定說明,何者為非? (A) 同時具有核保及理賠人員資格者,僅得擇一擔任核保或理賠人員 (B) 保險業理賠人員不得對其三年內曾核保簽署之案件執行理賠審核或 簽署業務 (C) 保險業核保或理賠人員不得對其五年內曾招攬之案件執行核保或理 賠審核或簽署業務 (D) 保險業應每年對其核保及理賠人員給予在職進修達三十小時以上 U60-理賠理論與實務 104 年度春季測驗—理賠理論與實務 第 9 頁/共 15 頁
#1800676
27. 被保險人投保壽險附加日額型傷害附約 1000 元,日前因為車禍導致右掌骨 及右尺骨均完全骨折未住院,經查無涉除外責任,請問應給付多少日額型傷 害附約理賠金?(骨折表-掌骨完全骨折日數:14 天,尺骨完全骨折日數:28 天) (A) 14000 元 (B) 21000 元(C) 28000 元 (D) 42000 元
#1800677
28. 關於舉證責任,下列何者為非? (A) 主張外在事實者,負舉證責任 (B) 主張例外規定事實不存在者,負舉證責任 (C) 主張積極事實者,負舉證責任 (D) 主張變態事實者,負舉證責任
#1800678
29. 要保人於 104 年 1 月 5 日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 200 萬,假設:1/5 填寫要保書同時繳付保險費給業務員,1/6 保險公司受理,被保險人 1/8 因 車禍死亡,保險公司於 1/9 承保;就保險責任及承保條件【若為條件承保, 如C及D無須考慮反要約及承諾問題】,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 承保前保險事故已發生且保單尚未簽發,所以退還所繳保費,無須 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B) 若本案 1/9 以標準體承保後,保險生效日追溯回繳費日(1/5),被保 險人 1/8 死亡,契約已生效,所以保險公司應給付 200 萬元 (C) 若本件 1/9 以長期加費 5 萬承保,被保險人 1/8 死亡,保險公司可 於保險金額扣除 5 萬後給付 195 萬元 (D) 若本件 1/9 核保條件為削減給付 1 年(S1:50%)承保,被保險人 1/8 死亡,因被保險人為意外死亡,所以保險公司應給付 200 萬元
#1800679
30. 理賠人員於啟動交查作業前,應謹慎研判案件,以免發生無意義或錯誤的交 查,以下交查應注意事項,何者為非? (A) 墜樓或落水案件,一定要勘查現場並繪圖或攝影 (B) 醫療保險投保已逾 2 年交查無實益 (C) 用簡明的文字條列清楚所需要的交查項目,如查車禍筆錄要詢問酒 精檢測值 (D) 避免詞語使用的誤解,如詢問法醫「是否意外死亡?」
#1800680
31. 有關保險法第 51 條及第 127 條之敘述,何者為非? (A) 保險法第 51 條規定於通則,原則上適用於所有的保險契約 (B) 保險法第 127 條之規定,為健康保險契約之特別規定 (C) 保險法第 127 條之規定,僅就已發生之疾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 金額之責,保險法第 51 條規定,當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 保險契約無效 (D) 法院判決對於保前已確實切除之實體癌,於投保時未告知,屬於保 險法第 51 條第 1 項之危險已發生
#1800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