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甲社團法人有A、B、C、D、E五位董事,章程明定對外代表法人之董事為C、D兩位董事,但 未去辦理登記,A董事代表甲法人與買受人訂定買賣契約,其買賣契約及未登記之效力如何?
(A)無效;得對抗第三人
(B)無效;不得對抗第三人
(C)有效;得對抗第三人
(D)有效;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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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44), C(21), D(288), E(0) #704450

詳解 (共 1 筆)

#1522637

民法第27條第二項後段及第三項規定,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立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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