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 ( ) 屬境內居住者之個人若於課稅年度中死亡,其配偶(境內居住者身份)應如何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A)可全額列報死亡者之免稅額
(B)免稅額應依其該年度死亡前日數佔全年度之比例換算列報扣除
(C)死亡人之所得應併入申報課稅,但無免稅額扣除之適用
(D)已課遺產稅,故所得稅免課,所得免予併入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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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1), B(66), C(11), D(13), E(0) #303611

詳解 (共 4 筆)

#234394
本法第十七條之一之規定於本法第七十一條之一規定由配偶合併辦理結算申報者,不適用之。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減除,均得按全額計算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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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4384
目前所得稅法 17-1已更改 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減除,應分別按該年度死亡前日數,或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日數,佔全年日數之比例,換算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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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5182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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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5183
原本題目:256 ( ) 屬境內居住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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