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訴訟標的對於共同原告甲、乙二人必須合一確定,於第一審訴訟進行中,乙意外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應裁定停止乙之訴訟
(B)僅乙之訴訟當然停止
(C)甲、乙之訴訟全部當然停止
(D)法院應以不合法駁回乙之起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8), B(384), C(1361), D(58), E(0) #3428255

詳解 (共 5 筆)

#6392445
訴訟標的對於共同原告甲、乙二人必須合一確...
(共 80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2
3
#6383403
行政訴訟法39條 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
(共 21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1
1
#6387433
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
(共 24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1
#7331969

理由分析
訴訟標的對於共同原告甲、乙必須合一確定,屬於「固有必要共同訴訟」或「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中法院應統一裁判之情形。依民事訴訟法第168條規定,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由於訴訟標的對全體共同訴訟人須合一確定,判決效力及於全部,因此其中一人死亡時,整個訴訟程序全部當然停止,不得僅就死亡者部分停止或繼續進行其餘部分。

選項解析

  • (A) 法院應裁定停止乙之訴訟 → 錯誤。此為「當然停止」,非「裁定停止」;且停止範圍及於全體,非僅乙部分。

  • (B) 僅乙之訴訟當然停止 → 錯誤。合一確定下,訴訟程序對全體當然停止。

  • (C) 甲、乙之訴訟全部當然停止 → 正確。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68條及合一確定之特性。

  • (D) 法院應以不合法駁回乙之起訴 → 錯誤。乙死亡非起訴不合法,僅生訴訟程序當然停止,應由繼承人承受訴訟。

結論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與實務見解,必須合一確定之共同訴訟中,任一當事人死亡,全體訴訟程序當然停止。故選(C)

ㅤㅤ
1
0
#7330796
(A) 法院應裁定停止乙之訴訟 ❌◈民...
(共 68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 (共 5 筆)

私人筆記#6990574
未解鎖
行政訴訟法 第39條 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
(共 23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私人筆記#7113038
未解鎖
行政訴訟法 第 39 條 訴訟標的對...
(共 1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私人筆記#7281286
未解鎖
26.               ...
(共 3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私人筆記#7559681
未解鎖
「必須合一確定」這個詞通常出現在法律或契...
(共 26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7664087
未解鎖
這題考 行政訴訟中訴訟標的與共同原告死...
(共 3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