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中古車商甲以新臺幣 50 萬元將 A 中古車出售給客戶乙後,指示員工丙將 A 車開至基隆市交給乙,丙卻因超速將 A 車撞毀而無法修復。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僅甲對乙負損害賠償責任
(B)僅丙對乙負損害賠償責任
(C)甲與丙對乙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D)丙侵害乙的 A 車所有權
統計: A(3631), B(446), C(3230), D(220), E(0) #1509009
詳解 (共 10 筆)
本題問的是債務不履行的賠償責任,188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動產所有權移轉以「交付」為要件,本題A車尚未交付(移轉占有)予乙
乙尚未取得A車所有權,故丙之行為沒有損害到乙之任何權利。
乙僅能以契約責任,亦即債務不履行中給付不能,向出賣人甲求償。
這題沒有侵害到客戶乙的權利 只造成債務不履行 所以選A
相關考題:
甲僱用乙為司機送貨,某日乙於執行職務途中撞傷丙,則:
(A)乙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甲不負任何責任
(B)甲乙各負一半損害賠償責任
(C)甲乙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D)甲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乙不負任何責任
民§188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時,則:
(A)由行為人自負損害賠償責任
(B)由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C)由行為人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D)行為人及法定代理人均無須負責
ANS:C
民法第 187 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本題中 只有甲乙之間有契約關係 而A車係動產 尚未交付所有權仍屬於甲
丙對乙自然沒有任何責任可言(民法上責任就契約責任跟侵權責任)
原則上雇主應賠償給賣家
但是到後來雇主仍可對員工反向求償哦~
當然要啊! 這就是侵權行為的範疇
丙侵害「甲」的A車所有權,所以D選項是錯的
第 188 條
(僱用人之責任)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 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 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 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第 224 條
(履行輔助人之故意過失) 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 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不經一題 不長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