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依國民教育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六歲至十八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
(B)六歲至十八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C)國民教育分為三階段:國民小學教育六年;國民中學教育三年;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三年
(D)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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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11), C(101), D(882), E(0) #393765

詳解 (共 4 筆)

#575819
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 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其辦法另 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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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3992
(A)六歲至十八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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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761


(A)六歲至十八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 - 6~15

(B)六歲至十八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6~15

(C)國民教育分為三階段:國民小學教育六年;國民中學教育三年;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三年 - 兩階段: 國民小學教育六年;國民中學教育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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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1
第2條(入學年齡)

  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
  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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