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民教育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六歲至十八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
(B)六歲至十八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C)國民教育分為三階段:國民小學教育六年;國民中學教育三年;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三年
(D)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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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 B(30), C(246), D(1965), E(0) #418097

詳解 (共 7 筆)

#623255
第 2 條 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 受國民補習教育。 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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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430
國民教育是強迫性教育,分兩階段,一國小,一國中。
十二年國教是基本教育,後三年也就是高中階段是,不強迫性的基本教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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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56
第 3 條 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 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其辦法另 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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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364

(A)六歲至十八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6-15

(B)六歲至十八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高中職不強迫
(C)國民教育分為三階段:國民小學教育六年;國民中學教育三年;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三年
>>兩階段>>十二年國教叫做"國民基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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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276

九年國民教育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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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647

所以目前國民教育還是分為兩階段  

那103年以後還是兩階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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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212
疑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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