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考績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丁等者,免職
(B)公務人員另予考績列丁等者,免職
(C)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D)各機關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後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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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103), C(57), D(263), E(0) #2850233
統計: A(15), B(103), C(57), D(263), E(0) #2850233
詳解 (共 4 筆)
#5479723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4條
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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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2996
細心題:被丁等或一次記二大過是免職,如果處分「後」才給陳述申辯機會,都已經被fired了沒有意義,所以要選(D)應該是處分「前」。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4條第三項: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4條第三項: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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