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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94 公務、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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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94 公務、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6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94 公務、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6
年份:
94年
科目:
公職◆憲法
26.司法院釋字第364 號解釋,明示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所保障的何種自由?
(A)言論自由
(B)出版自由
(C)祕密通訊自由
(D)結社自由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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