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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88.關於侵占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侵占罪非屬身分犯
(B)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所謂業務,係指吾人於社會上之地位所繼續經營之事務言
(C)執行業務之人,侵占其因執行業務所持有之物,其是否成立業務上侵占罪,須先問其業務適法與否
(D)甲係執行律師業務,其私下代人以金錢向法院活動,若甲侵占此活動費用,亦須論以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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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胡麻 大二上 (2017/04/01)
第三百三十五條   (普通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三百三十六條   (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888.關於侵占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侵占罪非屬身分犯 (B)刑法第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