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下列何種價格為準?
(A)買進成本價
(B)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C)仲介成交行情價
(D)銀行貸款鑑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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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2441), C(27), D(9), E(0) #138124

詳解 (共 1 筆)

#951119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

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被繼承人如係受死亡之宣告者,以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日之時價為準。

本法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五日修正生效前發生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而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其估價適用修正後之前項規定辦理。
第一項所稱時價土地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其他財產時價之估定,本法未規定者,由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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