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下列何者屬於物權行為?
(A)甲至鼎泰豐用餐向服務生點菜
(B)乙與其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契約
(C)丙免費搭乘友人之便車到高鐵站
(D)丁將不用之衣服投入愛心衣物箱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2), B(778), C(124), D(5528), E(0) #430449

詳解 (共 10 筆)

#693833

民法第764條第1項規定,物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拋棄而消滅。

又同條第3項規定,拋棄動產物權者,並應拋棄動產之占有。

故丁將不用之衣服投入愛心衣物箱 ,即屬拋棄衣服之占有。

124
0
#1046786
債權行為:買賣、贈與、租賃        
物權行為:拋棄動產所有權、設定抵押權

來自課本
101
0
#1116274
(A)甲至鼎泰豐用餐向服務員點菜:債權行...
(共 4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7
0
#1053210
物權 = 對物的支配權力
45
1
#747088
物權行為:指能發生物權取得、喪失、變動效果之法律行為
租賃契約依其性質係屬於債權契約,而非物權契約與處分行為
39
0
#3731169

(A)甲至鼎泰豐用餐向服務員點菜:債權行為

因為「點菜」這檔事,是與賣方成立買賣契約,憑著「契約」這兩個字就可

以知悉是債權行為。至於點的菜是否有交付,那另當別論。因為契約是要兩

造同意始生效力,對方也有權利不讓你點菜,所以「點菜」是債權行為,至

於菜是否有交給他,錢是否有交給老闆,都是物的法律狀態變更。

(B)乙與其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債權行為

因為是「契約」,同上的邏輯,必須要兩造同意始生效力。

(C)丙免費搭乘友人之便車到高鐵站:債權行為

因為「免費」也是要雙方意思表示,所以還是儥權行為

(D)丁將不用之衣服投入愛心衣物箱:物權行為

衣服是丁的,也就是物的管理權是在其本人管理,且可以自由處分,不管

是法律上處分(所有權的得、喪、變更)或是事實上的處分(發生物理上

的變化),都可以任由他處置,不會有人跳出來異議的,就是物權行為。


22
1
#684847
C好意施慧?
D764
A153+345
B421+345
14
4
#715447
C很像是民法的無償贈與,並不是運送(有營利目的)
8
0
#1022743
請問以物易物是物權行為還是債權行為
5
1
#685026
民法
5
1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7692
未解鎖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生效狀態: ...
(共 2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