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李惠為雍州刺史,)人有負鹽負薪者,同釋重檐息樹陰,二人將行,爭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惠遣爭者出,顧州綱紀曰:「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羣下咸無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矣。」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伏而就罪。(《北史.外戚傳》)李惠如何判斷羊皮的主人?
(A)求神問卜
(B)推理審度
(C)杖打成招
(D)證人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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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8769), C(651), D(86), E(0) #403381

詳解 (共 4 筆)

#586015
有一個背著鹽和一個背著薪柴的人,一起把背的東西放在樹蔭下,在樹下休息。正當兩個人要離開樹蔭下時,卻為了一塊羊皮而吵了起來,他們都說那塊羊皮是自己墊在身後以便背著重物的東西。李惠看到到了,就把兩個爭吵的人叫出來,然後告訴地方上的官員說:「這塊羊皮可以拷問出它的主人嗎?」圍觀的眾人都沒有人回答,於是李惠就命令人把羊皮放在草席上,用棍子打它,發現在一些鹽屑掉了出來。李惠說:「找到事情的真象了。」讓那兩個爭羊皮的人一起看這個情況,於是背著薪柴的人只好伏首認罪。 回答者:aidan ( 初學者 1 級 )回答時間:2006-04-09 0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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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242
別誤選C喔,杖是打羊皮掉出鹽屑,不是打人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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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276

【原文】

甲乙二人,一負鹽,一負薪,同釋重擔,息樹陰下。二人將行,爭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爭決於惠。惠令人置羊皮於地,以杖擊之,見有鹽屑,曰:“得其實矣。”負薪者乃伏罪。

——《北史•李惠傳》


【今譯】

甲乙兩個人,一個背著食鹽,一個背著柴薪,一同放下重擔,在樹陰下休息。

兩人休息之後,再起身趕路時,為一張羊皮爭吵起來,都說羊皮是自己墊在肩背上用的,二人爭吵著,來到官衙,要李惠(北魏時人)長官作出裁決。李惠讓人把羊皮放到地上,用木杖擊打它,然後拿開羊皮,發現地上有不少的食鹽碎末,便說:“我知道實際情況了。這張羊皮,原本是背鹽者之物。”

那個背柴的人,便認了罪。

資料來源http://big5.zhengjian.org/node/11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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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1972
(《北史.外戚傳》)李惠推理審度ㄉㄨㄛˋ...
(共 3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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