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七九號認為要求「人民團體應冠以所屬行政區域名稱」之規定侵害人民之:
(A)言論自由
(B)集會自由
(C)結社自由
(D)宗教自由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2), B(71), C(1889), D(4), E(0) #131916

詳解 (共 1 筆)

#4944987

參照司法院釋字第479號解釋文:
網址 :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479%20

憲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結社自由,旨在保障人民為特定目的,以共同之意思組成團體並參與其活動之自由。就中關於團體名稱之選定,攸關其存立之目的、性質、成員之認同及與其他團體之識別,自屬結社自由保障之範圍。

對團體名稱選用之限制,亦須符合憲法第23條所定之要件,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始得為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