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甲、乙、丙三人相約至快炒店暢飲,期間與鄰桌丁及其朋友們發生敬酒摩擦,兩邊大小聲後不
歡而散。酒酣耳熱後,雙方到 KTV 唱歌時,又在大廳不期而遇。雙方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
依實務觀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丙成立《刑法》第 150 條聚眾鬥毆罪
(B)甲、乙、丙成立同時犯
(C)甲、乙、丙三人聚集並不以最初聚集時即有施強暴脅迫之犯意為必要
(D)甲、乙、丙三人聚集須以最初聚集時即有施強暴脅迫之犯意為必要
(E)甲、乙、丙三人成立共同正犯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同時犯係指二人以上同時同地侵害同一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