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何者非我國刑法上的主刑?
(A)有期徒刑
(B)拘役
(C)沒收
(D)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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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7), B(325), C(5784), D(370), E(0) #163194
統計: A(167), B(325), C(5784), D(370), E(0) #163194
詳解 (共 10 筆)
#597943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
四、拘役
五、罰金
****從刑之種類如下:
一、褫奪公權。
二、沒收。
三、追徵、追繳或抵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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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794298
主死没有遺金 從此没蒸餃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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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214265
阿摩大大,如果要修改答案,那題目也要跟著做修改唷~
題目是問,何者是我國刑法上的主刑?
A、B、D皆為我國刑法上之主刑,只有C(沒收)視為獨立之法律效果,既非主刑亦非從刑
現在答案修改為C,那題目請再多加一字:何者"非"為我國刑法上之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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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954
我補充說明一下沒收的修法...
新制沒收並非等同主刑,而是刑罰(主刑+從刑)與保安處分以外的第三種法律效果
沒收本身並非刑罰,僅需存在刑事不法行為(TB+R)為前提即可
至於有無罪責或其他刑罰要件則在所不問
刑法§2II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刑法§40-2II+III 類追訴權時效
刑法§40-2IV 類行刑權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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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42
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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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60
沒收非主非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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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900
刑法 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刑法 第36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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