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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9 依勞動基準法第 10 條之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勞工之工作年資如何計算?
(A)自訂定新約後開始計算
(B)前後工作年資應分別計算
(C)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D)由勞雇雙方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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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5566 國二上 (2018/05/29)
勞動基準法 第 10 條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sesame 大三上 (2018/06/02)
第十條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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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f46791957 小二上 (2019/05/01)

勞動基準法 第 18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一、依第十二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二、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


解析如下:


(A)(B)依據 勞動基準法 第 9 條: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因此,(B)臨時性、(C)特定性工作的勞動契約,屬於「定期契約」。得知,再依據 勞動基準法 第 18 條 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C)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屬於勞動基準法n第 14 條規定之原因,而不屬於勞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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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Vicky 大三上 (2020/08/17)

勞動基準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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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依勞動基準法第 10 條之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勞工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