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有關雙重關係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社會工作者與案主有雙重關係就是不符合專業倫理
(B)界線跨越是指社會工作者對案主利益形成嚴重損害
(C)界線侵犯是指與案主產生另一種關係,但不一定有利益損害
(D)雙重關係是指社會工作者與案主有一種以上的關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3), B(80), C(271), D(2075), E(0) #2874575
統計: A(183), B(80), C(271), D(2075), E(0) #2874575
詳解 (共 4 筆)
#5440160
雙重關係(dual relationship),意指社會工作者與個案之間除了工作專業關係之外,還同時或相繼扮演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角色,可能是社會工作者扮演了一種以上或是混雜專業與非專業的關係,例如:師生關係、督導關係、上司與下屬、親密關係與性關係等,但其種類不限於上述所列舉的角色,可能還有商業往來或其他關係。
對於雙重關係,當社會工作者與個案之間存在有兩種或多種關係時,可能會對工作關係造成損害,此關係可能在工作歷程開始之前或之後發生,但兩者皆不符合專業倫理。
雙重/多重關係的討論會涉及所謂專業的界限(professional boundaries),這可區分為:跨越專業界限(boundary crossings)與違反專業界限(boundary violation)。
違反專業界限指專業人員的行為對於案主造成傷害,也破壞了專業關係的維繫,這種行為是不合乎倫理、不被專業接受的。
跨越專業界限雖然會與服務對象有雙重/多重關係,但是這樣的關係並不是有意要傷害案主,關係所帶來的結果對於案主有可能的助益,或也有可能造成傷害。
資料來源:https://cswe.casehsu.org/index.php?title=%E9%9B%99%E9%87%8D%E9%97%9C%E4%BF%82
2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