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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9470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9470

年份:96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

29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空地,得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若逾期未為之者,地方自治團體除照價收買以外,尚可作如何之處置?
(A)對所有權人施以拘束
(B)命限期轉讓他人
(C)加徵地價稅二至五倍之空地稅
(D)除照價收買以外,別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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