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若法官於審理案件時,認為行政機關所訂定之法規命令,其內容已明顯逾越母法規範,依法得為何種處置?
(A)法官得於個案審理中拒絕適用,並宣告該法規命令於判決後正式失效
(B)法官得停止審理,要求行政機關重新訂定法規命令
(C)法官得直接宣告該法規命令因違法而自始無效
(D)法官僅得於個案審理中拒絕適用,但該法規命令之效力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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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4), B(420), C(566), D(3060), E(0) #3035867
統計: A(564), B(420), C(566), D(3060), E(0) #3035867
詳解 (共 4 筆)
#5688965
同一張公民考卷,考了不少憲法訴訟法的題目,釋字也是,近年來出題委員真的越來越狂
宣告違憲之效力V.S拒絕適用命令之效力
宣告違憲之效力→即該法令終局地失去效力,其他機關再無加以適用之可能,可分為即期失效與定期失效。
拒絕適用之效力→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自得拒絕適用命令,無聲請統一解釋命令之必要,且僅生個案拒絕適用之效力,該命令仍存在於法制中,其他法官有再予適用之可能,因此該命令之效力不受影響,不會因此失去效力。
(A) 法官得於個案審理中拒絕適用,並宣告該法規命令於判決後正式失效→法官自得逕行拒絕適用命令,無須聲請大法官解釋命令,但不會失其效力,對於通案仍為有效(法官無權宣告命令失效,僅大法官擁有此權利)
(B) 法官得停止審理,要求行政機關重新訂定法規命令→法官自得逕行拒絕適用命令,無須聲請大法官解釋命令,對於通案仍為有效(法官僅針對法律始得裁定停止審理,並聲請大法官解釋法律)
(C) 法官得直接宣告該法規命令因違法而自始無效→法官自得逕行拒絕適用命令,無須聲請大法官解釋命令,對於通案仍為有效(法官無權宣告命令失效,僅大法官擁有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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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1012
同上題 也很偏法大
法官是依法審判 所以不受命令拘束
所以僅能拒絕適用 而不是宣告命令無效
宣告無效只能由大法官為之
法官是依法審判 所以不受命令拘束
所以僅能拒絕適用 而不是宣告命令無效
宣告無效只能由大法官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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