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依憲法第 58 條之規定,下列有關行政院會議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以便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
(B)行政院會議由副院長任主席,所作決議交院長定奪
(C)行政院欲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D)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不是行政院會議組織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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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17), B(172), C(7664), D(231), E(0) #355329
統計: A(1217), B(172), C(7664), D(231), E(0) #355329
詳解 (共 6 筆)
#802685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明定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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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551
行政院欲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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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1845
中華民國憲法
第 58 條
第 58 條
1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D)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B)以院長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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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C)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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