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但其瑕疵可為補正者,債務人應依何規定負其責任:
(A)依給付不能負責
(B)依給付遲延負責
(C)依受領遲延負責
(D)依侵權行為負責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83), B(5162), C(368), D(168), E(1) #189657

詳解 (共 10 筆)

#519091
關鍵在於瑕疵能否補正

給付遲延(瑕疵可為補正)

給付不能(瑕疵不能補正)

236
0
#450977
可歸責於債務人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但其瑕疵可為補正者,債務人應依何規定負其責任: (A)依給付不能負責 (B)依給付遲延負責 (C)依受領遲延負責 (D)依侵權行為負責

~解析 :民法第227條(不完全給付)
可歸責於債務人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所謂
不完全给付又分為兩種類型 :
一、「瑕疵給付」~~例如,他賣你是壞掉的冰箱,根本不能使用。
二、「加害給付」~~例如,交運冰箱給你時,把你家的傢俱給弄壞了。

至於
遲延给付就是在約定期限內沒拿到東西。
 
56
7
#515849
我覺得是不是該用這條??

第230條(給付遲延之阻卻成立事由)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反面來講, 可歸債務人就要付遲延責任。
26
0
#497187

給付不能 = 已經沒有交貨的可能性 (物品已滅失)
18
0
#1213174
其瑕疵可為補正者=給付遲延
10
0
#1244050
不能補=不能給付
8
0
#3588544
不完全給付:類型:1. 瑕疵給付:債務人...
(共 2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
#1200655
補正再給你但也遲了
6
0
#1311644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
(共 3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497142
還是有點不懂,民法227內"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都有寫到,那為何這題答案是選"給付遲延"?
4
0